5月27日,記者從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烏魯木齊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6月1日起進行調整,7月31日結束。2014年度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於5%,最高不得高於12%。新參加工作和調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為計算依據,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在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2014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3年度相同。烏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凡低於本市工資標準的在職職工,其繳存基數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執行繳存比例為5%的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金額最低下限合計為132元。2013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上限金額為11887元,執行12%繳存比例的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金額最高上限合計為2852元。
  基數調整完成後,新繳存基數自7月1日起正式執行。在本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結束時,單位仍未按規定報送相關調整信息,由此影響職工辦理公積金其它業務的,責任由單位自行承擔。
  根據規定,各單位應嚴格執行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下限)和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上限)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將不予調整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  (原標題:烏魯木齊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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